当我们听到莎娜·吐温或是李安·霍姆斯的所谓新派乡村乐时,总觉得那些歌如果用乡村音乐的标准来要求,少了一点东西,又多了一点什么。是什么让我们在听这些歌时不觉得愤怒,或是激动,不觉得自己被找回,或是已被度往光彩潋滟的空间?贵族不是一代造成的,乡村歌手也是一样。或许最初他们是不唱歌的,只是在草地上牧马放牛,在风雨中找回失散的羔羊,或是在晚霞中怅望天边,等待爱人归来,或是提着马灯打开木门,为丈夫摘掉衣服上的苍耳,然而总有些什么在心中滋长壮大,终有一天,成为歌,这些歌中,不会没有风雨、晚霞、青草、星空和纯朴的爱。而当通往乡村的路被隔绝,当歌手生长在城市之中,唱着别人写好的歌,当场片公司只是决定要有一个美女来唱一些乡村曲风的歌曲,当一切都像一道流水线似的运转起来,我们就听到了莎娜吐温的《The Woman in Me》或是《Come On Over》,这些歌,华丽、完美,无懈可击,销量惊人,我们即便是对它心中存疑也不敢大声说出,以免被人认为落伍。这些歌,像流水一样慢慢浸过我们本已疲惫不堪的生活,像是某个星期天的近午,我们睡眠过量,像哈姆雷特似的自问:起床还是不起?仅仅把它归咎于唱片公司的商业操作,也还不够,有需求才会有生产。那么,是我们已经老去而不自觉吗?是我们过于偏执吗?是我们逐渐变成一小撮吗?或许是因为,总有些什么是真的,曾经沧海那难为水,当我们听过唐·爱德华兹或是斯蒂夫·埃尔,毫无防备地被那些歌击中心灵,知道那些歌即便是在星空下被简简单单地唱出,不需要MTV,不需要排行榜,也足以使我们愿意生活,我们的胃口就被吊得过高了,或许是这样。
这首火遍2004年中国大街小巷的英文歌是张天王曾经唱过的《吻别》。在当今这个年头,经常听说的都是国内的某某翻唱国外谁谁的歌,但老外翻唱中国歌,这是不是头一次我不清楚,但绝对是少见的。话虽这样说,其实对于这种翻唱,我很早便接触到了。记得十多年前,也就是1995年左右,有一次在我哥家找到了一盘磁带,里面是当时比较流行的港台国语歌曲的英唱,所谓的英唱就是调还是这个调,只不过把歌词改成英文的了,就类似这首歌这样。这盘磁带的歌很多,里面就有吻别,其他的歌印象不深,能记住的还有新鸳鸯蝴蝶梦和祝福等,总共十几首的样子。这些歌不是一个人唱的,由于时间已久,演唱者是谁已无法考证,印象里应该不是老外。因为这磁带并不是盗版,好像是国内某公司出版的,而且当时国内兴过一阵英文翻唱热,应该是当年某公司找国内的一些业余歌手做的吧,这么多年过去了,那盘磁带现在早无影了,所有细节现在均已haven't got a clue. 不过从那时开始,就对它有了感性认识。其实我个人并不欣赏这种翻唱,虽然刚一听觉得很新鲜,相信每个人都有这种感受,但新鲜感很快就会消失,到那时,不仅不会认同翻唱者,相反还会觉得原唱更加出色。道理很简单,中文歌就是中文歌,英文歌就是英文歌,他们的区别并不仅仅是语言的不同,更多的还是在于曲调和曲风。只要这些不改变,无论你怎么唱,无论你用什么语言,听起来都还是中国味。从那以后多年过去了,市面上再也见不到类似的中文英唱磁带了,也许是唱片公司也懂得了这个道理,不再出了吧,因为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。现在反而有些怀念当年的那盘磁带,很后悔当年没有把它占为己有,呵呵。说了这么多,关于这期的歌手还一个字都没介绍呢,没关系,还有下一期。其实这Michael Learns To Rock(简称MLTR)并不是只有这一首让国内听众喜欢的歌,关于他们,在下一期里,那时我会有更多的话要说。